香港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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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在香港,商標是根據《商標條例》和以往有關商譽案例的普通法所保護。由於"一國兩制",單純是國內的註冊商標是不受香港法律所保護,而單純是香港的註冊商標也不受內地法律所保護。有用於兩地的商標應在兩地都有註冊。

    單獨利用香港的普通法來保護商標一般都是逼不得己的最后辨法。如要使用普通法來控告他人假冒,原告人必須先証明他多年來通過銷售和廣告在他的商標上樹立了足夠的商譽。未註冊的商標也在商標註冊處的紀錄冊留下空檔而令他人有機可乘,先行註冊,甚至惡意搶註。

    已經在香港利用中的商標可以用來提出申請。未在香港利用,但有真實意圖在香港利用的商標也可用來提出申請。 不像美國,以"意圖使用"為申請基礎的香港商標是不須在發出商標注冊証之前一定要開始使用。 然而, 如果一個香港註冊商標在任何一段連續3年的期間內無在香港使用,他人可以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構成在香港的使用包括商標擁有人自已的使用,其被許可人的使用,以及任何獲擁有人所同意的人之使用。 許可登記是非強制性的,但是從被許可人的觀點來看,登記是有必要的以保障其法律權利。

 

註冊商標的好處

  • 註冊商標可保証貴公司能放心使用你的商標,而不須擔心無意地侵犯他人的商標。
  • 商標註冊証是貴公司對其商標擁有專用權的最佳証明。
  • 註冊商標可合法地在其旁加上®,"註"或者"註冊商標"的標誌。
  • 註冊商標能防止或阻撓他人在貴公司所專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再註冊一個相同或可能令人誤認與混淆的商標。
  • 註冊商標能助貴公司有效地對他人企圖申請混淆相似的商標提出異議。
  • 註冊商標使貴公司更有權采取法律行動對付冒牌的不法商人。
  • 註冊商標是計劃用特許經營方式來擴展業務所必先取得的權利。
  • 註冊商標是貴公司的一重要財產,有助貴公司在股票上巿時或被收購時的資產評估。

 

收費

申請商標的收費為HK$5,6001個商品類別。

商品類別是照尼斯貨品及服務分類表

這是全包價。 香港政府及本所都 無收 公告費,註冊費, 証書費 或 雜費。

若需在同一申請內加入多個商品類別,每個只需HK$2,800全包。

有關收費的組成部份,己在收費表中仔細列出。

如果申請在少數審查被審批員駁回,或偶而在公告後受到他人提出異議,該複雜的申請將會被放棄,而客戶可以只以官方規費申請另一個新商標。

 

顯著性

只有顯著的商標可以被註冊。

非顯著商標包括:

  1. 純粹在商業中用作指明貨品或服務的種類、質素、數量、原定用途、價值、地理來源、生產貨品或提供服務的時間, 或貨品/服務的其他特性標誌所構成的商標;
  2. 僅以貨品本身形狀,貨品技術效果上須有的形狀,或賦予貨品重大價值的形狀所述構成的商標。

但是, 非顯著商標在加上“額外”特點後或已經在香港有的長期和廣泛的使用則在個別情況或許被註冊。

具顯著性商標例子(成功註冊):

不具顯著性商標例子(被審批員駁回,出不去公告階段):

 

商標查冊

本所在申請提出前一般會做一免費查冊以排除因相同商標或明顯的近似商標存在而被駁回的可能性

如果免費查冊結果發現有不能明顯排除的近似商標,客戶可選擇委托本所取得香港商標註冊處翻查記錄而對在先商標是否衝突的意見。 每翻查1商標於第1個商品類別的收費是HK$1,500。 若需在同一翻查記錄要求內加入多個商品類別,只需每個HK$500 所需時間是1 3星期。 註冊處的翻查記錄意見由審批員以香港政府智識產權署的官方函件發出。

若是註冊處的翻查記錄意見是正面可提出申請,而委托本所提出申請後審批員改變意見而作出反對,本所將退還全部費用。

不構成與在先商標衝突的例子(成功註冊):

 

與在先商標衝突的例子(被審批員駁回,出不去公告階段):

 

時程

申請香港註冊商標一般需要510個月的時間來完成。

註冊處收據 和 申請編號
1
申請出現在官方免費搜索網頁
2
形式審察
6 個月內
實質審察
3 個月內
公告期
3 個月
領証
3 星期

收到申請費及核對了申請資料後,本所會電子簽署及提交申請,並電郵申請報告及附上註冊處的接到申請收據給客戶。

申請提交後的兩天,任何人都可通過香港政府知識產權署的免費商標搜索網頁https://esearch.ipd.gov.hk 獨立地核實已提出的申請。

註冊后,第一個有效期10。期滿時可付更新費無限次地繼續更新,每次10年。

 

續展註冊商標的詳細資料,請參閱香港商標續期。 

 

香港商標證書樣本 :

 

品分類

香港採用尼斯貨品和服務分類。 同一商標涉及多個商品分類可減費地包含在同一個申請中。現有的商標分別在幾個商品分類中註冊也可合併成 l 個註冊以減少更新費。

指定商品是應以現時實際使用或現時有誠實意圖要使用作為申請基礎。 不像有些國家如美國或加拿大, 實際開始使用於香港并非為取得註冊和証書的先決條件。

由於指定商品在申請提出之後只能縮小而不能加闊,客戶現時有使用和有誠實意圖將來會使用的商品名稱都應在所申請的商品分類中盡可能廣泛地列出來以便一次充足地覆蓋該商品分類。

 

系列商標

如果商標是彩色的, 彩色商標和它的黑白版本都可當作一系列商標無須加費包含在同一個申請中。 顏色可用文字來指定以増加該商標的顯著性。

此外,中文的繁和簡体字或英文的相似字型也一般可當作一系列商標無須加費包含在同一個申請中

在同一個申請中,系列商標最多只可有4個。

 

所需資料

1. 申請人的全名和地址。

2. 所要指定的商品名稱。

3. 商標樣本 (以jpg檔案格式電郵)。

不需要申請人簽授權委托書。

 

 

 

 

其他地區

中國商標註冊申請

歐盟商標註冊申請

美國商標註冊申請

台灣商標註冊申請

澳門商標註冊申請

日本商標註冊申請

南韓商標註冊申請

澳大利亞商標註冊申請

馬來西亞商標註冊申請

新加坡商標註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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